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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新法,究竟什么是“以人为本”

  最近一段,大家好象没有办法开车了,喝酒的没有了,连劝酒的都少了,都知道再象过去那样,就是违法了,以前的违规就象咱们喝酒偷懒似的,可是违法就象咱们看着公共汽车上偷人钱包的感觉似的。

  新闻发言人,都在说新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我不知道最近中国的政府官员是不是都在使用诺积压的产品,把一个广告语成天价挂在嘴边),又是什么弱势强势的分析了半天。

  好象我们开车的都是强势的了。可是,强弱是要区别对待的。

  在乡间小路上,我们开车的就是强势,我们需要仔细分辨路的两边情况,以免随时有老乡扛着锄头经过。

  在学校门口,我们绝对强势,更应该减速让行,那是祖国的未来,难道在车里看着未来的栋梁从你车前经过,不是一种心灵的涤荡?

  在下雨的城市的街头,我们也是强势,我们最应该放慢速度,进水之前格外小心,以免殃及旁人。

  许多情况下,我们驾车人是强势,但是我们何尝又不是弱势呢?梁冠华先生的事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每天都要经过那个地下通道,尤其是在深夜,经过时格外紧张,看着那些恣意横行的大货车,我才觉得我们哪里是强势???

  与俄罗斯回来的哥们一起喝酒,说到这件事情,她觉得梁很冤枉的,虽然他饮酒不对,绝对不对,但是,他死的原因不是酒,而是中国交通的体制,对交通工具“人性化”的极度缺乏。

  法只局限在治理,而没有预防。去过美国或者欧洲的人,会很有印象,那些开大货车的哥们,拉家带口,高速驰骋,可是旁边的轿车司机并不象我们这里那样害怕。一是人家都守规矩,按线行驶,互不过线(坛子里好象有一张欧洲堵车的照片,看一下,大小车都在各自线内堵着,要咱们看了,只不定还骂人家傻呢)。

  更重要的是,人家国家对有可能伤及无辜的大货车和轿车都有严格的设计规范,那么大个车,却没有咱们那种专门让后车,尤其是小轿车钻的构造,你说,现在还在大街上折腾的货车,哪辆不是我们开小车人的未来地狱。

  我们已经看到多少次高速公路的车祸,崭新的轿车变成了敞篷,这些事例,身为交通管理部门的他们,理应更加清楚,可是为什么长久以来,没有一丝的改变和行动。

  外国的货车后部离地不足20CM ,可是我们的货车不但整天后面带个麻袋让你钻,还假摸假势地配了个洋铁丝做的防护栏,真是中国特色了,自欺欺人。

  所以,我们哪里能算强势,在祖国的公路上,我们才是典型的弱势。我们理应遵守交通法,即使它是错的,不合理的,因为它已经乘了法。

  但是,谁又真正考虑我们的处境,看着那些成天在你车前晃悠的麻袋,我在想:什么时候,我们开车人也能看到真正的“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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