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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式交通处罚制度“恩威并重”

  目前,美国拥有2700万辆以上的机动车辆。据美国官方统计, 在美国的土地上每天平均每400机动车辆中就会有一辆车发生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美国2003年因车祸死亡的人数接近40000人。在全球仅次于中国的102000和印度的84000人。美国由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死亡超过了历次战争死亡人数总和。鉴于此,美国于1964年颁布《城市公共交通法》。1966年,约翰逊总统提出《国家交通和汽车安全法》。1970年通过《城市公共交通扶助法》。交通法还为公共交通提供了补贴保证,政府通过税收、票价补贴、公交优先等政策促进公交的发展。2003年10月3日美国公路交通安全局(The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公布的交通安全救护基金数额已经超过8600多万美元,每个州从50万美元到100万美元不等。

  对于道路交通管理,美国各州都有各自的法律,但对于“饮酒严禁驾驶”的规定是一样的,处罚程度与方式也并无太大差异。很多州对于酒醉驾驶者都是直接送进监狱。加州规定,如果酒醉驾驶并在10年内重犯,可以处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罚金,并吊销驾照一年以上;只要检验证据达到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基准值以上即为该犯罪成立,或者依据警察对当事人的外观行为表现之证词,亦可判决有罪。

  我的体会,美国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交通处罚是恩威并重,罚款与教育并行。1989年,我在俄亥俄读书时,就经历过两次超速违章。两次超速行驶,都被警察碰到,处理的结果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一次是在1989年过中国春节,在美国是大年三十的夜里,我和一大帮中国同学在一起包饺子过春节。几十个中国学生和家属在学校的国际学生联合会的大厅一起热闹。等折腾完了都半夜两点多了。 那时天气还比较冷,我哆哆嗦嗦的开车回我宿舍的路上。在穿过学校的一条叫COLLEGE ROAD的路上被一辆警车给截住了。警车的警灯在我后面一闪,我乖乖的停车在路边,一脸的茫然,还一脑子的纳闷儿,根本不明白怎么回事儿。一位中年警官先生走过来对我说:“您好先生,您的车在限速每小时25英里的道路上开到了每小时40英里,您能给我一个理由吗?” 我是第一次被警察拦住,也就实话实说:“我在学校的国际学生中心过中国的春节,回家时太晚了,就没有注意自己的速度,真对不起。” 警官说:“这个不能成为您超速的理由,请您出示您的驾驶执照,汽车保险单和汽车行驶证。” 我乖乖的把警官要的东西全给了他。警官说:“请在车中等侯。”然后就拿着我的文件回到了警车中。几分钟后,警官回到我的身边说:“请您按照如下地址和时间去面见法官,法官将跟据我的报告和你的申诉来判决你是否有错。希望您今后遵守交通规。” 然后就给了我一张传票。 传票上清清楚楚写着,六周之后去见法官,由法官来判定我是否违章并定夺罚款事宜。

  我那个郁闷呀!

  六周之后,我穿戴整齐,按时到了当地的交通法庭上。那里还有不少人呢。 等轮到了我, 穿官服的法官看了警官的报告后对我说:“XX先生,您于X月X日XX点XX分在XXX市XXX路上,以每小时40英里的速度在每小时25英里的速度限制下开车。当时的执法警官THOMAS QUARTERMAN 用雷达探测器记录了您的行驶速度。警官THOMAS QUARTERMAN 在本市有14年的工作经历。本法官认为,警官THOMAS QUARTERMAN 报告属实,您违反了本州的交通规则的XX款XXX条,您认罪吗?” 我能说什么呀? 错就错了,认了! 我对法官说:“尊敬的法官,我认!” 法官又说:“根据俄亥俄州的州法XXX款XXX条,您将被客以75美元的罚款,罚款将用于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教育,您有什么意见,有什么困难吗吗?”(现在的罚款额度为175美元了) 法官又说:“鉴于您是第一次违章,您可以选择直接交纳罚款或者是在四周之内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您如果是选择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我可以豁免您的75美金的罚款。” 我当时只是个穷学生,75美金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字,我当然选择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了。 我对法官说:“我选择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 法官说:“好吧,请您在四周内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以后别再违章了,这里是美国,开车要遵守规则。” 法官签署了文件,就让我走了。

  接下来就是约定接受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的时间。由当地的安全驾驶学校主办的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一般都安排在晚上。我约了一个没有课的晚上。交了12。5美金的上课费,就开始了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 教室是一个相对简陋的地方。主讲的教官是一个和蔼的老头儿,他介绍说,他叫BILL CONIBEAR,在这个城市当了35年的警察并有15年当警察局长的光荣。现在退休了,是义务到安全驾驶学校来给大家讲课的。 顿时,我们对他素然起敬。 BILL 讲课讲的的很生动,讲了不少故事,也向我们提了不少问题。违章的同学们也都依次讲述了自己的故事,都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 在这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钟有30分钟我们观看了有关车祸的录像,一段段惨不忍睹,惊心动魄的录像,大都是由于超速行驶所引起的。 最后,BILL CONIBEAR 警长给我们每人一份考试题,考完试,我们每人拿到一份有BILL CONIBEAR 警长签署的毕业证书。BILL CONIBEAR 警长将我们每人考试的卷子送往当地的 DMV(交通管理局)做为参加了三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的记录并存档。

  这种惩罚与教育并用的方法非常有效。接受了教育的违章司机大都会谨慎驾驶。如果是第二次超速,就只有接受罚款了。第三次,罚款和教育都要实行的。

  第二次超速是在1989年的夏天。我和其他几个同学去看一位教英文的美国教授MS。P。 MS。P的家离学校有大约40英里。 我们在P教授家里吃完饭回来的时侯也是晚上了。在回来的路上,一位女同学肚子疼的不能动弹,我在6号公路的每小时55英里的最高限速下开到了每小时75英里。超着速开了还不到5分钟,就看到后面的警灯闪烁, 离我越来越近。 我心想不好,只有PULL OVER,停到路边。 警车用大灯照着我,一位年轻的警官走过来,用手电筒照着我,还没有等他开口,我就说:“我有个朋友肚子疼,我要送她去医院。” 警官用手电照着后排座位,只见那位同学表情痛苦,脸上留汗,靠在另外一位同学的身上。 警官问道:“先生,您知道医院怎么走吗?” 我说:“不知道,我想按照路标走,找不到再问(美国的路边上,都有指引你去医院的标牌)。” 警官说:“先生,这样吧,你跟着我的车,我带你去医院,不过,要小心开车。” 那位年轻的警官转身跑回他的警车,开着警灯,鸣着警笛,一路呼啸。我跟在警车的后面也是一路狂奔。感觉到速度很快, 我顺眼瞟了一下速度表,指针都到头儿了。(我的车最高时速是每小时85英里)不一会儿,警车就带我们开到了医院。 我们把同学送进了急救室。 我回过头来感谢年轻的警官。年轻的警官说:“这是我应该的,不过,下次如果不是紧急情况,你就不能超速行驶了。” 我连连点头。

  在美国,如果你不违规驾驶, 一辈子也没有人理你。 一辈子也没有警察检查你的驾驶执照。但是如果你违反了交通规则,你就逃不过惩罚。你得了罚单如果不交,就会有追加罚款。 这种追加罚款的额度会在DMV每一次给你寄来的罚款通知上写个清清楚楚。 如果还不交,那你在每五年更换一次驾驶执照时就会遇到麻烦。但是,美国大多数的州对违章司机, 尤其是第一次的违章司机采取教育为主的方法。
  1994年的夏天,系里面安排我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去修一门哥伦比亚大学和我们学校的共享课程,课程不长,一共是七个星期。7周的课程,让我着实学了不少东西,但是也累个半死。课程结束了之后,我还要赶回俄亥俄开一个什么国际性的专业研讨会。课程学完了,等考试刚一结束,我就收拾行装,开车上路。准备取道80/90号高速公路返回学校。这段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单程1200公里。

  从纽约出来前,我开车顺便到纽约著名的唐人街买了不少国货:什么蘑菇呀、白酒呀、香肠呀、大白兔奶糖呀、冷冻食品呀等等等等一大堆。然后离开唐人街,过荷兰隧道,上新泽西的280号高速,开始长途跋涉回学校。

  出纽约,上新泽西280号高速公路。280号高速公路是很好的一段路,路新路平,两边都是树木,郁郁葱葱的,让人心情很好。这七个星期,该学习也学完了,A也拿到手了,学分也挣上了,自己一个人哼着黄土高坡正在280高速公路上开着,忽然听到短促的一声警笛鸣叫,感觉仿佛就在我的车后。从倒车镜里一看,一辆警车闪着警灯从我后面追上来,我第一个反应就是看看速度表是不是又超速行驶了?才每小时60英里多点儿。(280号高速公路的最高速度限制是每小时55公里)没有怎么超速呀?这个速度不足以使我被警察拦截呀。 一刹时,警车已经和我平行行驶了。警车里的一个黑人警察用手指着我,示意我靠边停车。我心里那个纳闷儿呀……我没有违章呀?可是,也不能不停车呀。于是就打开了紧急灯,减缓速度慢慢的靠右边停下了车。

  停了车,我坐在车里等着。我知道那个警察在记录我车的牌号和车型。三两分钟后,从警车里出来一个又高又壮的黑人警察,他从后面走过来板着脸对我说:“Good morning, Sir, may I see your driver’s license, prove of auto insurance and vehicle registration please?” (早晨好先生,请出示您的驾驶执照,保险单和汽车行驶证明)。这三样东西,我停下车时就准备好了,我把证件递给他。他转身又走回了警车根椐我提供的信息去做文件记录。几分钟过后,他走了回来对我说:“You were driving on the car-pool lane by only yourself. It is against New Jersey traffic law. Here is your ticket. You will appear in the Livingston Court in six weeks .” (您一个人违反新泽西交通规则在多人专用车道上行驶。这是您的传票,您将于六周后在里文斯顿法院面见法官)。啊?不会吧?这条路我走了千百遍了,什么时侯有了多人专用车道上?(美国很多大城市,为了缓解交通压力,顺畅车流,在高速公路的最左道开辟了一条多人专用车道上,就是我们大家常说的CAR POOL LANE,一般来说,CAR POOL LANE是两个人以上在汽车里或者摩托车才可以行驶的车道。有些地方的的CAR POOL LANE是有时效性的,有的CAR POOL LANE则是24小时都是多人专用车道。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你在CAR POOL LANE上一个人开车,明文规定的罚款是287美元。)那个黑人警察说:“很报歉,这条多人专用车道上是从上周开始启用的。” 我真郁闷,对警察说:“警官先生,我哪里知道呀?” 那黑人警察说:“法律就是法律,我在执行任务。我的警号是NJ56789,我叫JERRY WALKER,我要是违法,您可以投诉我。至于您是否被罚,要由法官来决定,我只是在做我自己的工作。” 说完,给了我传票,转身走了,还飘过来一句话:“You have a nice day!? 还Nice day 呢? Nice day 个P 呀,一大清早就得一罚单,心里想,我可真够背的。我原来常开这条路呀,怎么就突然出现了个多人专用车道呢?

  好心情一下子全没有了,带着郁闷听着海顿的荒山之夜我回到了学校。第一郁闷的是得一张行车违规传票,第二郁闷的是六周后还要到里文斯顿法院去面见法官,那里离我们学校可是有足足1200公里呀。我当时正修了几门有关法律诉讼的课程,我决定,给法官写信,陈述我自己的理由,做无罪抗争。

  图书馆里查资料,找相关的交通法规,对比过去的案例,询问老同学的相似经历。同法官大人争辩,要有备而来。经过两三天的炮制,一篇有关在CAR POOL LANE中开车的无罪辩护书出笼了。

  尊敬的法官:

  我叫阿牛,是OSU的在校学生。我于19XX年X月XX日上午10:25分在新泽西280高速公路LIVINGSTON段因在CAR POOL LANE上做短暂行驶时被JERRY WALKER 警官合理拦截,并以在CAR POOL LANE非法行驶给我违章传票,为此,我为我的行为做如下辩护。

  1、在新泽西280高速公路LIVINGSTON段的CAR POOL LANE只有短短4天的历史,短短的四天远不足以使广大民众意识到它的存在。而且,我只是在超车时在CAR POOL LANE上做短暂行驶。

  2、我是在俄亥俄州州立大学读书的学生,本人持俄亥俄州机动车有效驾驶执照。整个俄亥俄州全州都没有一条CAR POOL LANE。(当年没有,现在有没有我就不清楚了)俄亥俄州的交通法规也没有关于CAR POOL LANE的规定和解释。

  3、我是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修一门课程,只是路过贵宝地,在在新泽西280高速公路起始段并没有关于CAR POOL LANE的通知和警告。在从纽约进入新泽西时也没有人通知我关于新近实行的新泽西280高速公路CAR POOL LANE的交通法规。

  4、19XX年X月XX日上午10:25分左右并不是车流高峰,在280高速公路LIVINGSTON段的CAR POOL LANE 当时并没有车辆行驶,我在CAR POOL LANE上的短暂行驶并不影响当时的车流。

  5、我非常感谢也非常敬佩JERRY WALKER 警官的认真负责精神。希望这个事件能成为我的一次有益经验而不是一次痛苦的回忆。

  尊敬的法官,如果您能够好心的从我的角度上考虑一下,豁免了我的法庭之行并撤消违章传票,您既可以帮我省了来回2400公里的长途跋涉,也可以使我认识到您的仁慈一面,同时,也可以使我免除一种终生的痛苦回忆。

请尊敬的法官明鉴

阿牛敬上

  信虽然写了,也发了,可说实在的,心里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再加上天热、事多、学习忙,也就差不多给忘了。

  过了有一个多月吧。 突然有从新泽西来的信。是里文斯顿法院来的信。我赶忙打开一看。只见一张公文纸上写着短短的几行字:

  尊敬的阿牛先生:

  来函收悉。本法官认真的审阅了您的案子和您的申诉,决定免除对您我于19XX年X月XX日上午10:25分在新泽西280高速公路LIVINGSTON段因在CAR POOL LANE 违规行驶的起诉。

  同时,本法官尊敬JERRY WALKER 警官的工作。欢迎您再到新泽西来并安全驾驶。

  新泽西里文斯顿法院大法官 Jeff Heysey, 法学博士

  我是真高兴呀。倒不是因为我逃脱了责罚,是因为我合情合理的努力有了结果。于理,法官可以对我进行判罚,于情,也可以根据当时情况放我一马。我认为,Jerry Walker 警官执法严格,无可厚非。但是大法官Jeff Heysey 网开一面,通情达理,也体现了他人性化的仁慈。

  我当天就给Jeff Heysay 大法官回了信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作者:DAVID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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