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杂谈
汽车检测:有车族为社会腐败现象“买单”?
作为一个有车族,如果被问道:“你的汽车消费中,仅每年一次的年度检测,就有一部分花费是在为社会中的腐败现象买单的。”你一定会感到惊讶:这怎么可能?然而,现实就是如此。
一位刚刚经历了“汽车年检”的消费者,跟记者述说了其费解的汽车检测经过――在规定的汽车年检月份的一天,我驾车前往京西一家叫“北方龙涛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的检测场。还好,等候检测的车辆并不多,不像去年这个时候来检测的车那么多,也不像交通台里说的那样“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说的不知道是哪家检测场?)心里一阵高兴,于是,我接在正等着检测的前一辆车的后面。心想,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结束了。
一位穿着“免费引导服务”背心的工作人员过来,检查了相关的证件、手续,便开起一张单据,并问:“你是随车检测,还是交给我们帮你检测?”“是免费服务。”他紧接着补充了一句,并把“免费”二字说得很重,让人不由得心动。原来,那张单据是记载着他收到了车主的有关证件、手续、车钥匙等等的凭证。我还是追问了一句:“什么费用都不收么?”“不收。除了检测的相关费用。”工作人员很肯定地回答。“那好吧。”我有点将信将疑。那位工作人员扯下收据凭证,交给我,熟练地坐进我的车里:“车子交给我了,你去那边大楼的二楼上去休息、喝茶、看电视去吧。”我看了看远处的结算大厅大楼,还是不放心,就小心地跟着我的车子,看着进入检测的程序。谁知,工作人员却走过来,对我说:“你不用跟着,去那边二楼休息就行了。”我很感激,但就是不放心,只好说:“没事,我就是想看看整个程序。”
第一个检测程序似乎是顺利通过了。然后是外观,就出问题了:原来我新买车时,为了安全,前后都加装了保险杠。检测人员说:这个不成,必须得拆了。问上哪儿拆?说在检测场就可以帮助拆,但需收费。拆了之后怎么办呢?答:可以在检测完了之后再装上。关键的问题是要收费用!拆了保险杠,继续一系列的检测,没再发现什么问题;只在最后提出了一个刹车有问题,说是需要扒车胎调试修理,但既可以在本场调修,也可以去外面的修理厂调修,反正都是要收费的。我觉得,还是在本车的4S专卖店维修比较好;那么,好,今天就检测不完了;因为,等去了专卖店调修好了,检测场也到了下班的时间。那也没办法,只好跑两趟了。到了我买车的专卖店,维修人员一听,立即说:不需要维修调试,只要把刹车上的比例阀卸掉,再去检测,就可以过关了;检测完了再来装上就行。并告诉我,其实你就在检测场让他们“维修”一下,也可以过关;反正收费都是一样的。原来这样!
果然,第二天再去检测,顺利过关,平安无事了!到结算大厅,全部费用出来了:204元。其中,“检测费”是59元,“工况费”是75元,“小修、保养”是70元。(算下来,加上拆装刹车比例阀的费用100元,正好是300元左右。难怪,那些号称可以代办年检的人,索要的收费标准也是300元!)可是让人感到蹊跷的是:前两项收费是用税控机打的发票,后一项“小修、保养”的费用却是人工手写的发票!何以一个单位开出的发票,却有两种样式呢?而且国家已有规定,凡能使用税控机打发票的单位,必须使用税控机打发票,为什么这里明明可以全部用税控机打发票,却偏要开一张手写发票呢?开票小姐很不耐烦地说:机打发票是检测场的收费,手写发票是车管所的收费;有问题可以去投诉室!
大厅里就设有一间“投诉室”。“投诉室”里,一位挂着“副场长高健”胸牌的人接待了我。他看了我的“检测记录单”,我才知道,原来在检测的过程中,我的车在灯光、悬挂等等几个方面是有问题的;只不过人家检测人员没给我说,就主动地帮我调修了。而这一“调修”,就花去了人家“七个工时”,所以我就需要为此付出“小修、保养”的70元钱。那么“一个工时10元钱”是如何计算的呢?高健副场长解释:按一个工作量的需要来计算的。可是,我看了检测场张挂在墙上的“工费率计算标准表”,却是这样清清楚楚地写着:10元/小时,或不等的收费。而我此次检测的车辆,几乎在所有的检测工位上都只用了三五分钟的时间,最长的不超过十分钟;全部检测所用的时间,加在一起也没有7个小时!
我直截了当地问高健副场长:是不是你们在正常的检测收费之外,再替别人收一笔费用?高健副场长面有难色地说:没办法,开一个检测场不容易;管你的“婆婆”很多,被人管着就得花钱啊!可是你检测场孝敬“婆婆”,怎么可以叫消费者替你买单呢?!难怪几位被检车辆的主人,在一起议论时说:别看这家检测场表面上打着“免费”的旗号,实际上神神秘秘地暗中搞着“猫腻”,名堂多了去了!不过,你这里搞“猫腻”,我们还可以去别的检测场。可是我想,如果“天下乌鸦一般黑”,你去那个检测场呢?唉!没想到本来是用车给生活创造方便的,却会有这么多麻烦和闹心的事。
――听完了这位“有车族”的倾诉,记者深有感触。联想到闹了几年、直到今年才刚刚取消的“停车泊位费”问题,深感我们的汽车消费环境、特别是北京地区的汽车消费环境太恶劣了!过去人们就提出过,每年北京市有车族花出去的几个亿的“泊位费”,都到了谁的手上?都用作什么了?而且,几乎所有收取“泊位费”的都是个体、甚至是临时租个办工场地的“皮包公司”!公安部等部门也早就指出了“泊位费”的不合理性,但北京市就是不予理睬,此一规定运行了好几年!甚至每年的全国“两会”上,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对此提出异议,予以抨击。这边厢,“泊位费”总算在今年才寿终正寝。谁知道,每年的年检检测费上又兴起了花样!真是“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啊!
还有,关于“1.0排量以下小汽车限行”的问题,也是北京市对外地汽车产销者、和北京地区汽车消费者的歧视性、限制性的规定。针对这一规定,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九部委也明确表示:是属不合理规定,应予废止!但北京的长安街上依然矗立着有关的禁行牌,这些牌子依然是北京交警们“执法”的上方宝剑。记者不由得要问:北京的这些严重影响汽车消费的、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政策规定相违背的规定、甚至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相违背的规定,尤其是有些掩盖着滋生腐败行为的规定,何时才能真正完全地退出市场、偃旗息鼓、寿终正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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