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管理
第三者责任保险将实施 车险费率应势探涨
2004年5月1日,备受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开始施行,这表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三者责任险)即将以立法的形式实施。而与此同时,汽车保险相关条款及费率是否再次应声上涨也就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必备品
“今后,保险标志与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纳税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一起成为行驶在公路上的汽车随身必带品。”中国保监会财产险部负责人刘京生这样解释新三者责任险之与用户的关系。
“强制三者险制度借鉴了国外汽车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人士介绍:我国的强制三者险制度具有强制性、广覆盖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投保强制购买,机动车在登记及每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提供强制三者险保单,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三者险须遵循不亏损、不盈利的原则,对强制三者险进行单独管理和单独核算。”保险行业协会人士这样看待强制险之于保险公司。但据2003年数据统计,我国在路上行驶的车辆只有30%有第三者责任险,“实际强制三者险的执行会给经营此险种的保险提供更多潜力增长空间。”刘京生说。
顺风涨
4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强制三者责任险将滞后《道交法》实行。至于滞后原因保监会这样解释:“强制三者责任险目前在统一条款、统一责任等方面已经达成共识,但由于牵涉部门众多,包括公安、卫生、财政、保险等等,许多细化的东西还必须谨慎审议,比如费率计算、责任细分等。”
但有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最核心的问题实际是保险费如何厘定。刘京生强调:“保险公司经营强制汽车责任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公司们均认为,由于《道交法》有关条款与保险相关的责任范围有所扩大,所以费率制定也应随之上调。
“比如,在机动车同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道交法》否定了“撞了白撞”的说法,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比现在承担更大的责任,支付更多的赔款。”一家财产险公司人士如是说。
北京保监局负责人丁小燕说:“保险公司费率上调10%之内的需要在北京保监局备案,超过10%的则要到保监会报案。”而为了显示本次费率制定的科学和公平,有关部门特地聘请了一家精算师事务所来测算和评估新的强制汽车责任险的费率。
差异化
实际上,为了配合《道交法》的顺利出台和实施,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早已在私下进行合作。今年年初,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北京监管局合作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机动车及驾驶员信息与车辆保险信息交换和协查合作机制,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双方协定:“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率和交通违章率的信息,对在保险年度内有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车辆实行向上浮动保险费率;相反则实行向下浮动。”
“利用保险费率杠杆作用,让不发生事故的汽车保费降下来;让安全性差和事故发生频繁的车辆多交保费者才是目的。”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开誉说。“涨声一片不是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的目的,关键是要实现不同承保车辆费率的差异化。”保监会财产险部副主任郭左践澄清:今年一季度统计表明,车险保费综合上调了5%,并非有些媒体报道的10%、30%那么高。
“开办‘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保,从另一方面讲也更加考验了各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这样认为。
对于保险条例的滞后出台是否会影响《道交法》的实施?刘京生认为,由于目前全国已经有24个省区在实行地方性法规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各地在统一的“三者险”条例出台前仍可按现行法规执行,所以在法律的衔接上不会出现问题。
据了解,在北京市,自1995年起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做出强制性规定,要求驾驶员及机动车登记和年检时必须提供三者险保单。据北京市保监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在京10家财险分公司均经营商业性三者险业务,各公司现行的商业性三者险产品是由各公司依据《保险法》自主设计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办的,所以强制第三者险的实行在市场中产生的落差并不会很大。”
概念链接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保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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